贾潭春是曹雪芹《红楼梦》中的人物,是金陵十二大美女之一。贾征的小妾赵阿姨和贾宝玉的妹妹所生。她聪明、能干、足智多谋、果断。就连王太太和凤姐也得让她买些“玫瑰”。她的重要事迹包括:海棠协会;中国海棠协会;管理家庭;临摹大观园时,打了王善宝家一巴掌,出版了《百足虫论》;她擅长诗歌,擅长写作,品味高雅。曹雪芹用“敏”字称赞她是一位成就斐然、有见识、有勇气的才女。她说:“坦春可以做,但这是真的。”她言行一致,处事娴熟,进退兼备。她崇尚法律,不与邪恶势力妥协,并给予正面攻击,除了王熙凤之外,曹雪芹的另一个角色就是展示州长的才华。她和李婉的结合被称为三个“镇山太岁”。她最突出的表现是在生病期间,她经营大观园,扬长避短,是唯一有权管园的女士。她充分展现了为下属辩护的领导风格,明确表达了对自己人格的怀疑。她敏感地察觉到贾家的家人正在接近,与贾迎春相比,明林黛玉的贾喜春事件是分居。谭淳对抄袭大观园等不合理的事情有充分的准备和面对。很难相信谭淳是诗社的倡导者。她喜欢书法。她个性宽松大方,有管理家庭的能力。她是来贾府的几个孙女中最南安的公主,贾府的母亲叫宝黛香三个陪她,另一个刚叫谭春的丫鬟师叔。她还说,贾府倒塌的危机让谭春相当感动。她本想用“扬长避短”的改革来恢复封建家庭的衰败,但这只是一项艰苦的工作,也是徒劳的,最后,一位与贾潭春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历史人物:贾元春、王熙凤、林黛玉、薛宝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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