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贪为宝的典故
【追本溯源】据《左传襄公十五年》记载,宋国有人得到一块珍贵的玉石,送给子汉,说:我拿给玉匠看,玉匠以为是宝物。那我敢说:我把不贪的财产当宝,你把玉当宝。如果你把它给了我,我们都失去了宝藏,我们最好自己留着。他彬彬有礼地谢绝了对方,这意味着不贪高傲,也要诚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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